在人面前承认基督
在人面前承认基督是基督教的一个实际方面。我们说“基督教”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一个有组织的宗教,而是指所有被圣灵重生、得救的神的儿女。
主耶稣基督说过:“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马太福音10:32-33)
保罗在写信给罗马非信徒的时候,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马书10:9)
问题就出来啦:作一个秘密的基督徒可不可能,也就是说,作一个不公开承认基督的基督徒可不可能?显然是可能的,短期内可以。比如说,我们发现亚利马太人约瑟就是一个秘密的信徒,但是后来他向彼拉多求得基督的尸体的时候,还是公开承认了基督。约翰福音19:38说:“这些事以后,亚利马太人约瑟,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地作门徒。他来求彼拉多,要把耶稣的身体领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稣的身体领去了。”圣经上另外一个暗暗作耶稣门徒的是尼哥底母,他夜里来见耶稣,而且不敢公开站起来为耶稣作见证,一直到多年之后在公会面前。约翰福音3:1-2说:“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我们又在约翰福音7;50读到:“内中有尼哥底母,就是从前去见耶稣的,对他们说…”当时许多的官长都相信基督,但是因为那些管会堂的法利赛人的缘故,“他们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这是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约翰福音12:42-43)
暗暗地作耶稣基督的门徒,是可能的事,但是最终你会告诉人。迟早,主会把你放在一个环境中,让你不得不公开承认你是属他的。一个最好的例子是西门彼得。实实在在是耶稣基督跟随者的他,在炉火边发咒起誓不承认基督,然而就在他否认基督的三天之后,主使他陷入窘境,让他在他的朋友面前三次承认主(约翰福音21:15-17)。
保罗传给外邦人的救恩的两部分与使徒行传2:38没有关系。它们是“心里相信”,也就是接受主耶稣作他们的救主,和“口里认耶稣为主。”(罗马书10:9)
垂死在十字架上的盗贼当他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路加福音23:42)的时候,他就承认耶稣是主了。
我们公开承认耶稣基督的必要性:我们必须承认基督,因为这是基督的命令。一个聋子,他可以通过手语承认耶稣基督;一个不能说话和不知道手语的人,他可以点头。总有办法让你可以承认耶稣基督的。我去过医院,在那些病危之人的床前问他们“你已经接受耶稣基督作你个人的救主了吗?”这个时候,他们的回答只是简单地点点头。承认耶稣基督的方式可以简单到只是点点头!
公开承认基督能够增强我们的信心,赐给我们更大的勇气去做神要我们做的事。一个为主作见证的基督徒不容易退后。追溯许多退后者堕落的历史可以发现其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公开地为基督作见证。承认耶稣基督的人常常得到今生中可能得到的最大的祝福和喜乐。喜乐源于顺服基督,而公开承认基督即顺服的一部分。一个每天承认耶稣基督的人不会对此感到胆怯;一个每天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人几乎很少对他的得救产生怀疑。停止公开为耶稣基督作见证往往是一个人失去与基督的相交的人标记。你的生命当中应该有一些你在公众面前公开承认耶稣基督是你的主和救主的时刻和场合。
在人面前承认主耶稣基督能够解决许多的问题。他人知道你的身份和立场,就会尊重你的明确的立场。即使他们讨厌你,他们都会尊重你的“立场”。一个未得救的人会尊重一个不妥协的人。不要与他们妥协。世人瞧不起软弱、胆小、秘密的基督徒。随着人公开承认基督,世上的娱乐场所的试探和诱惑也会停止;公开承认耶稣基督,你就自动地被归入了另一类群体当中,而且你不可能再回到原来属世的群体中。他们不会接受你。
人应该因着耶稣基督为他所成就的大事而公开承认他。如果有人为你做了一件大事,你会告诉每个人这件事。如果你被人奇迹般地拯救脱离了死亡,你会将这件事告诉每个人。那么,如果你被一位大救主拯救了,你肯定必须把这个消息告诉别人。你怎能保持沉默呢?
就像有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已经十二年没有走路了。一个有名的医生在他的腿上动了一个手术,治好了他的腿,所以他能够走路了。在小男孩重新站起来的那一刻,他抱住那医生说:“医生,你为我所做成的事情,我永远都还不起。但是,只要神愿意,我的邻居们永远都不会听到这件事的结局。”意思是说他决不会停止与人分享那医生做在他身上的事情。
如果我们的大医生耶稣基督已经抓住你的手,使你那流血的脚脱离了地狱里那滚烫的街道,你怎么会不张开你的口,告诉人这件事呢?
公开承认耶稣基督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你可以在教会的聚会中或祷告会中公开地承认他;可以私下里在每天的谈话中在朋友、亲戚和邻居的面前承认他。基督徒可以通过公开受洗的方式公开地承认耶稣基督;可以通过坚持参加一个相信圣经的教会或参加查经班的方式公开承认耶稣基督。或许最难做到,但却是最重要的是单纯地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和陌生人作见证,告诉他们主耶稣基督是如何拯救自己的。
一生中只公开地作一次见证就够吗?不够,应该不断重复地作见证。没有公开承认耶稣基督的基督徒,他的基督徒生命会饿死。
耶利米说他打算不再为主作见证,乃要保持沉默。“我…说,我不再提耶和华,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论…”(耶利米书20:9)他要退出事工的职场。但然后他说:“我…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利米书20:9)他不能自禁!那就是每个企图限制自己不作见证的真基督徒的感受!
火是隐藏不住的;他必把自己显明出来。造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的;人可以看见它。灯被点着,不是要放在斗底下,乃是要放在灯台上,好叫整个的屋子被照亮(马太福音5:14-15)。一个基督徒,只要主给他机会,就应该重复不断地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每一个真基督徒的经历是:神的道就像烧着的火,闭塞在他的骨中,他就不得保持沉默;他不得不开口!
我们应该向谁作见证呢?主耶稣基督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使徒行传1:8)
十二个使徒要向每个人作见证。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家乡;从那里,他们到了附属省犹太;又从犹太到了邻国撒玛利亚;然后一直到地极。我们的主要责任是要先向我们的亲戚,然后向我们的朋友作见证。然后,我们影响的圈子会越来越大,接触的人会越来越多,神也会扩大这个圈子。
我得救的时候,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向我的同事作见证;紧接着我公开地向教会里的人作见证;再接着就向我的直系亲属、我的家人和我的父母作见证。从那里开始,我有了机会在全美国的城镇和许多的外国作见证。只要你开始在家里作见证,并且持守住作一个忠实的见证人,神就会为你开门,你所影响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在见证的时候,要让圣灵带领和指示你。
在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时候,我们当说什么呢?就为你是一个基督徒,即耶稣基督的信徒这个事实作见证。
“见证人”就是某个知道某事的人。他看见或观察出或已经经历过某件事情。作见证不一定是布道,乃是简单地告诉别人你所知道的是真的事实。在美国,一个证人在法庭上作证的时候,他要举起自己的右手,就有人会问他:“你发誓要说实话,全部的实情,除了实情什么都不说,好叫神帮助你吗?”
每个基督徒都是一个见证人;他被蒙召是要说实话,全部的实情,除了实情什么都不说,好叫神帮助你吗。一个证人的见证必须是肯定、明确、个人和直接的,而不是道听途说或想象的。
见证人所见证的事必须是影响到他的一个或多个五官的事情。他必须是读过这事,在出版物上看到这事或感觉到这事,或者是发生在他身上,以致他的生命得到改变的某事,或者是在这一改变之后,他成了一个自己生命的观察家。
一个见证耶稣基督的人必须是得救的人,这是不消说的。他的见证必须是能够经受住盘问的。就告诉人你是如何信主的这一简单的事实;你生命中的变化这些简单的事实;以及你那些已经得蒙应允的祷告。诗篇50:15说:“并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如果你已经有过这样的经历,那就与人分享。
告诉人主耶稣基督是怎样使你完全得到满足的,如果你对人说:“主耶稣除去了我的罪,所以我得救了。我真的很快乐。”人会听的。千万别这样:口里说自己很快乐,但表情上却看起来很痛苦。就谈个人胜过罪和试探的见证。这会引起人的兴趣,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的人在面对罪和试探的时候有很大的麻烦。当然,首先你个人的生活必须是清洁的,否则你就不能向人作见证。与人分享你最喜欢的圣经经句,以及神是怎样通过经文对你说话的,这也是向人作见证。
告诉你的朋友基督的福音。如果你想跟朋友谈事情,那就谈论耶稣基督吧!圣灵在写约翰福音的时候,强调了这个事实:他来,不是要为自己作见证,乃是要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约翰福音16:13-14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会为主耶稣基督完美的一生,他的死、埋葬、复活和升天,他的再来和白色大宝座上的审判作见证。
有几个拦阻人公开承认耶稣基督的因素。本不应该有任何拦阻的,因为圣经清楚地命令我们这样做,我们应该遵行这一命令,但是我们对人的惧怕会拦阻我们公开为主作见证。如果你怕人的言语,那你应该读提摩太后书1:7:“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谈到得救的确信时,约翰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翰一书4:18)保罗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书4:13)如果你是一个胆小、腼腆或尴尬的基督徒,那你应该宣告神的这些应许,求神赐给你所需的力量,为主耶稣基督作见证。
有些人受阻,不公开承认基督是因为他们以基督为耻。由此,保罗说:“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总要按神的能力,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提摩太后书1:8)
一般的信徒喜欢谈论自己个人的经历和圣灵,而不是为基督作见证,其主要原因是他们因着自己不洁的生活,害怕自己所作的见证与自己实际所过的生活不一致。如果你不为基督作见证的问题在于你不知道自己是得救的,那就开始承认自己不信神的话和把神当作说谎的罪;求神给你得救的确据,并拿走你生命中那拦阻你相信他的罪。圣经说:“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翰一书3:22)
如果你的生活在主的面前是不蒙喜悦的,那你就会对你得救的确据产生怀疑,也就常常会不公开地为基督作见证,因为你自己的良心会责备你。约翰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没有不知道的。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约翰一书3:20-21)主知道你是否得救了,但是如果你的心因你所过的不洁的生活而责备你、让你自惭形遗,你永远都不会成为耶稣基督的有力的见证人。或许你会花大量的时间谈论自己的经历、圣灵和洗礼,但是为耶稣基督作见证,你将会是一片空白。
不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对不作见证的信徒,新、旧约里都有严肃的警告。保罗说:“…你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因为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使徒行传20:26-27)他这话的含义是:神对某人说了有关他周围的人的事情,但如果这人不向他周围的这些人传达,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他要对这些人的无知、他们失丧的境况和不信负责。因此,这个基督徒应该让罪不归在自己的身上。在旧约里,以西结说:“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以西结书33:8)
我们不一定要对结果负责。如果人拒绝接受我们的见证和恳切的请求,责任在他们身上。我们的责任是作见证。新约里没有命令说我们要为耶稣基督赢得灵魂。有经文说人应该:“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9:22)新约里有命令说人应当在田里收割、工作和为基督作见证,但是没有直接说要赢得灵魂。
旧约里说:“有智慧的必能得人。”(箴言11:30)但以理说:“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
每个基督徒都应该是一个见证人。你的工作就是私下和公开地为这个事实作见证:耶稣基督没有死,他仍然活着;他没有被埋葬,他复活了;他没有完蛋,他还要再来。基督徒作为见证人的工作就是要告诉人你所知道的有关主耶稣基督的真理;告诉他们主耶稣基督是神在肉身显现。圣经说:“神在肉身显现。”(提摩太前书3:16)
一个好的见证人不会在事实面前撒谎;一个好的见证人会说实话。你作见证的内容应该是这个事实:主耶稣基督为人的罪死,为罪人作了挽回祭,他是“神在肉身显现。”并且“凡是愿意”的,都可以求告主的名而得救。
你应该成为耶稣基督的使者之一,告诉世人人可以通过耶稣基督与神和好,因为“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哥林多后书5:21)
愿神帮助你以一切可行的方式和在任何可行的时候里,作主耶稣基督的忠实的见证人,愿荣耀和尊贵归于主耶稣基督!